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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校园电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体:
关于开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校园电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基础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2    

关于开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

校园电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教基〔2006〕3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精神,挖掘基层学校在开展生命教育过程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命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校园电视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开发生命教育校本资源,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的交流和学习,利用电视技术手段推进生命教育,为我市中小学深入开展生命教育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

二、活动主题

根据《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和《生命教育初探PPT》(两者均可在常州电教馆网站首页下载,网址为:http://czdj.czedu.com.cn/),围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教育主题,从生命安全(包括身体安全、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生命安全意识与技能)、生命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性健康和生活方式健康)、生命情感与态度(包括爱的情感,关怀、尊重与责任,对生命的敬畏感等)及生命价值与意义(包括积极的人生态度、生命的终极价值等)四大方面,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将学校生命教育活动用电视技术手段进行记录和整合。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生命教育试点学校必须参加。

四、作品类型

分新闻专题、生命教育课例和主题活动等三种形式。

五、活动要求

1.此项活动作为20073生命教育活动周一项重要内容。作品的内容要求是本学年内学校开展的生命教育活动,200611—20072月为作品征集时间,20073月市教育局组织评比。

2.作品内容要求真实,画面清晰,配音、同期声、音乐要处理得当,学校独立完成。成片送交DV录像带和DVD各一份,并附文字稿本、参赛作品登记表打印稿各一份。

3.作品报送时间:请于2007220将成片DV带、DVD光盘、文字稿本、作品登记表送至常州市电教馆、常州市教育电视制作中心(劳动中路9号教科研大楼405),同时将文字稿本与参赛作品报名表发送到邮箱czetv@czedu.gov.cn。联系人:盛劲松、范希亮,联系电话:69091016909102581325613775092739

六、评比和奖励

1.奖项设立:分类评选,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2.优秀作品将在常州电视台《阳光365》电视节目中播出。《阳光365》节目播出时间为周五1906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首播,周日1036公共频道和1210都市频道重播两次;

3.获奖作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发行,作者由相关部门颁发证书;

4、参评节目、资料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评奖委员会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

文章录入:基础教育处    责任编辑: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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