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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 |||||
作者:金坛华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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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执法人员在侦破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这种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搜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这种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有些工矿企业实行所谓“严格管理”,工人下班出厂时要搜身,有些自选商场对其怀疑的顾客擅自搜身检查,这些都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行为。对此,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对人身权利的侵害行为予以制裁,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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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金坛华罗庚实验学校 责任编辑:jj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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