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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与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 | |||||
作者:常州市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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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与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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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责任编辑:jj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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