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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相应的法规条款规定            【字体: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相应的法规条款规定
作者:常州市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相应的法规条款规定:

1.严重不良行为表现: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2.严重不良行为表现: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4.严重不良行为表现: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百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多次偷窃。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6.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干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吸食、注射毒品。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文章录入: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责任编辑: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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