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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常识            【字体:
火灾报警常识
作者:常州市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8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断电后救火,并注意顺风救灾,特别是野外火场。灭火时一般就地取材,如用水、砂、土等灭火器材,特别要设法控制火势蔓延。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山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同时要加强不准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管理,遇有自发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报警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说明失火单位或住户所在的区(县)、街道或乡、村。有重名时,要区别开来,以免找错。地名或单位名称有相似或易混的字,要加以强调,说得清楚明白。
2、要报清、报全单位和街、巷名称,不要用简称。
3、要说明是什么物质着火和火势大小。这样便于消防队根据燃烧对象和火势大小来决定其出动的车辆和警力。
4、要说明报警人的姓名和所用电话的号码,因报警人所用电话往往离火场较近,消防队在出动力量到达之前,可以用此电话向报警询问火势发展情况,便于指挥调动。
5、报警后,应由熟悉情况的人到离火场最近的路口迎候消防车或指引通道,提供水源位置等情况,以便迅速灭火。
  
文章录入:常州市武进区横林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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